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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委党史办党务公开专栏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罗志秋
副组长: 覃建国
成员: 邓义明、康正荣
办公室主任:覃建国
2011年7月
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主要工作任务
1、桃源党史正本二卷评审、修改;2、《桃源年鉴》(2003-2009)编纂出版;3、省、市、县要求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分工情况
1、罗志秋 (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2、邓毅明(副主任):分管党史、党史联络工作,分工纪检、工会、宣传、文明创建、政法综治工作。
3、覃建国(副主任):分管县志、年鉴工作,分工办公室、政工人事、财务、建整扶贫工作。
4、康正荣(主任科员):协助做好史志鉴有关编纂工作和调研评审工作。
5、吴华云(干部):协助做好党史、党史联络工作,负责党史大记事编纂上报、妇女工作。
2011年度创全市党史方志工作
满意单位要求及责任分工
一、基分项目
1、完成地方党史正本(二卷)评审。责任人:邓毅明、吴华云。
2、积极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责任人:邓毅明、吴华云。
3、配合市委党史办《红色经典》《红色足迹》项目工作,责任人:邓毅明、吴华云。
4、开展党史联络活动2次。责任人:邓毅明、吴华云。
5、上报资政调研报告1篇。责任人:罗志秋。
6、做好《湘潮》杂志征订工作。责任人:全体。
7、为《武陵古今》投稿。责任人:全体。每人不少于5篇,用稿不少于1篇。
7、为常德史志网站投稿,用稿20篇,随文图片10幅。责任人:全体。每人不少于5篇。
8、每月更新一次史志网站或网页内容。责任人:覃建国。
9、为《常德年鉴》提供本地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的目录(含文章标题、作者姓名、报刊名及日期),提供县级主要领导干部在省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调研报告2篇。责任人:覃建国。
10、积极上报党史大事记。责任人:吴华荣。
11、积极承办、参与党史、方志理论研讨活动。责任人:罗志秋、邓毅明、覃建国。
12、在中央、省党史、方志、年鉴简报上发表消息动态或经验交流文章。责任人:邓毅明、覃建国各1篇。
13、在省级以上史志业务刊物发表业务理论文章。责任人:邓毅明、覃建国各1篇。
14、完成市委党史办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责任人:全体。
二、奖分项目
1、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2000字以上史志年鉴专业论文。责任人:邓毅明、覃建国各1篇。
2、被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后在内部刊物转发的资政调研报告。责任人:邓毅明、覃建国各1篇。
3、公开出版其他党史、方志、年鉴书籍。责任人:覃建国。
党史办2011年党建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发挥史志工作的职能作用,有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制定我办2011年党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我办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努力构建党建工作的新格局,为促进史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我办党建工作的目标是“三个一”,即(1)建设一支坚强有力、懂业务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实践锻炼;(2)加强党员教育与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乐于奉献、永葆先进性的党员队伍;(3)建立一套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量化、细化党建工作,加大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力度,使之与史志工作有机结合,更好地发挥党建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以提升素质为根本,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到“四讲”,即一要讲学习。把学习“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提升全员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措施来抓,把业务学习和研讨作为提升全员业务素质的重要措施来抓。二要讲团结;三要讲实干;四要讲实绩。
(二)以廉政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每名党员干部要绷紧廉洁这根弦。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眼不红、嘴不馋、手不伸、心不贪。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职位来自于组织,以用权为民的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护。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政策规定,学习党纪法规,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加大考勤、考核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作风拖拉,服务意识淡漠,精神状态欠佳、工作合力不强等现象。
(三)实施党员教育工程。进一步加大党员教育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按时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及时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鉴别力。
(四)健全完善三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采取“以研代训、以老带新、定期辅导、定期交流”等措施,“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等形式,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史志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干部干部服务大局的意识。二是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三是健全完善内控管理机制。通过修订完善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约束人;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史志干部以史为鉴拒腐防变的能力;以“和谐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有效提升史志系统的位置。
2011年3月
党史办2011年学习规划
根据县委组织部和宣传部的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联系史志工作实际,通过将上级各部门的部署与我办实际工作有效对接,力促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系统化、常态化。要将学习培训工作作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措施来抓。要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努力形成领导重视、率先垂范,全员学习、氛围浓厚,制度健全、落实有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促进成长、推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形式及内容
1、每周五下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意见、政策措施,各级领导重要讲话;党员干部理论培训教材和中宣部每年编写的《理论热点面对面》等;史志业务知识。
2、每半年进行一次优秀笔记评展活动。支部统一配发学习记录本,除了认真记录周五集中学习内容外,还要记好自学读书笔记,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优秀笔记评展活动,对于优秀笔记在学习考核中给予加分。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支部中心组学习。结合上级重大部署和全县重点工作,每月进行1次集中学习研讨,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要有专人记录)。
4、7月份策划组织一次重温党章、学习党史或党员奉献日活动。
5、每位工作人员年内至少提交1篇以上调研报告或资政论文。
6、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检查,年底进行一次学习考核。
2011年3月
党史办加强党组织建设系列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创先争优制度
(一)“创先争优”是在党内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活动的简称。
(二)党支部要在每年初制定“创先争优”计划,计划要力求内容丰富,步骤清晰,层次鲜明,目标明确。全体党员也要制定个人“创先争优”规划。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如下原则:
1.立足本职,注重实效的原则;
2.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
3.自愿申报与民主评选相结合的原则;
4.定性评估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支部每年“七·一”前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
二、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特制定本办党组织民主决策制度。
(一)民主决策范围
1、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党支部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和重大决策出台;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职责;
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定及党员干部的考评推优与惩处;
4、党支部其他重要事项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重大事项。
(二)民主决策议事的程序和原则
1、民主决策通过支部会议或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
2、重大决策会议的举行须由主持人或办公室在会前通知,并原则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或全体党员参加。应到会支部委员或党员实到人数超过半数时,举行的决策会议有效。
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要问题的决策要进行表决。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讨论,必要时暂缓作出决定,经调查研究并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会议复议。对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班子成员要共同承担责任,不得推诿、扯皮。
4、会议讨论的内容属于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5、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必要时形成纪要或决议,以便贯彻执行。
(三)民主决策表决的方法
党支部或党员大会进行民主决策表决时,采取票决制。会上应充分酝酿讨论,再进行表决。表决时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进行。
(四)民主决策的实施及监督
1、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决定的意见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抓紧落实,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凡是需要协同配合完成的工作或任务,应相互支持、配合,避免各行其是。
2、凡决定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因情况有重大出入而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复议。
3、坚持群众监督,虚心听取党员和党员干部职工意见。同时,严格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责任制,加强决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4、对来不及集体议决的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支部书记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
5、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
2、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季末召开。特殊时期严格按县委办、组织部等上级部门的通知进行。
3、民主生活会要求准备充分,重点突出。会前由支部书记负责安排并通知到人,让与会人员作好准备。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4、与会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向组织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5、由一名支部委员负责作好生活会记录,并根据要求送上级党组织审阅。
四、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费是党员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的体现。党员每月向党支部交一次党费,由党委汇总,交县委组织部。
(二)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本人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交送党费有困难的,经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交。
2.预交或补交党费。党员因公出差或出国出境超过交纳党费期限的,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可以预交或补交。预交或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经教育不改者,按自动脱党处理。
3.按标准交纳党费。
A.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月工资收入3000元(含30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月工资收入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0%;
月工资收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月工资收入在100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0%。
B.自愿多交不限。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要全部上交党中央,由局党委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组部给本人开具收据。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下但数额较大的,直接交局党委,由组织部给本人开具收据。
4.使用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交纳党费。正常情况下,党员不得使用各种有价证券交纳党费。党员出国出境,用外币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可由党支部到有关银行兑换后,按人民币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单位班子成员要经常与党员谈话,每半年每人至少进行一次;还应主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
(二)党支部委员按分工每年至少找党员谈话一次。
(三)党员按分工每年至少找群众谈话两次。
(四)党支部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部分群众座谈会,征求和吸取群众意见。
党史办2011年度机关上下班制度
为严肃上下班工作纪律,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和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形象,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讨论研究,特制定本办上下班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通知的上下班时间执行,工作人员不准迟到、早退。
二、考勤办法
办公室成立上下班考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罗志秋任组长。采取不定期抽查的考勤方式,每周至少抽查两次。外出开会的见会议通知,外出办事的由安排领导证明。
三、处罚措施
上下班考勤结果一月张榜公布一次,并在会议上予以通报。连续迟到、早退、旷工3次(天)或全年累计5次(天)者,向组长说明原因,并取消本人年终评先评奖资格。
党史办2011年度请销假制度
为了严肃上班考勤制度,规范请销假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主任请假,必须由上级组织批准。
2、班子成员、正、副主任科员请假由主任批准。
3、工作人员请假二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由主任批准。
5、凡请休病假的见医院诊断书,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6、凡请休年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但必须交接好手头工作并经领导批准(特殊时期不得请休年假)。
7、凡未经请假不上班的,不论何种情况,都视为旷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干部假满必须按请假的程序,在假满后次天上午8:30前找批准休假的领导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县委党史办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一联一’、干部下村(厂)搞‘三同’、真心交友解难题”活动的方案
根据桃作办通〔2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编史修鉴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努力争创满意单位、争当模范标兵。通过活动的开展,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扬正气、树形象,确保我办史志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组织形式
单位开展的“一联一”活动,与基层党建、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为佘家坪乡方田峪村;干部个人交友对象原则上从该村村民中选定,班子成员交2名以上,一般干部交1名以上。
三、主要任务
单位联系方田峪村重点要解决以下问题: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新农村建设及村级债务化解问题;农民增收致富问题;社会稳定问题等到。干部交友重点解决以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务工就业问题、学生失学问题、维稳及各类纠纷化解问题、扶贫帮困问题等。干部下村要和所交朋友同吃、同住、同劳动。班子成员“三同”时间为3天,一般干部“三同”时间为5天。要做到有钱出钱、有物捐物、有力出力、有智献策,多为基层办实事,多为群众解难事。
四、活动步骤
此项活动在上半年进行,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6月底前完成。
1、动员阶段。单位及时传达贯彻全县反腐败暨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广泛宣传发动,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2、实施阶段。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并就单位开展“‘一联一’、干部下村(厂)搞‘三同’、真心交友解难题”活动分别建立台帐。
3、总结阶段。将开展“‘一联一’、干部下村(厂)搞‘三同’、真心交友解难题”活动工作总结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回执(单位和个人)收齐后报送县委作风办。
五、工作要求
1、领导先行。抓好“‘一联一’、干部下村(厂)搞‘三同’、真心交友解难题”活动,单位“一把手”要肩负起领导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好这项活动,要带头“联点”、带头“交友”、带头“三同”、带头帮困。
2、舆论先行。单位要及时抓好此项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介先进典型,总结成功经验。
3、纪律先行。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接受吃请,不增加点村负担。
2011年3月30日
党史办2011年“转作风、创满意”公开承诺书
1、认真学习县《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建设满意单位的意见》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提供认识,把握内容和要求;
2、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规定,保持政令畅通。按规定编好政府综合年鉴,撰写党史正本,收集相关资料,并指导部门单位修好部门志;
3、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廉洁自律,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生活品位,不打牌赌博。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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